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解除一切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解除一切合约、劳务工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等待接受新的派遣。也就是劳务派遣工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负责对劳动者的考核,劳务派遣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包括:招聘、甄选、录用、建立档案、薪酬福利等。
更多选择就业机会
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人事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能够毫无障
天津劳务派遣流程
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解除一切
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解除一切合约、劳务工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等待接受新的派遣。也就是劳务派遣工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负责对劳动者的考核,劳务派遣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包括:招聘、甄选、录用、建立档案、薪酬福利等。
更多选择就业机会
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人事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素质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公司广泛的职业信息渠道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在不同职位流动和比较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如劳动者回到派遣公司后,派遣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求职需求,重新安排工作。公司现在已经和20家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安置各类人员2000多人,有着丰富的用工资源,可以进行广泛的工作调剂。

劳务派遣的风险有哪些
规避裁员的风险
一旦用人单位大量裁员,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解除,这种解除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经济补偿方面都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用提高管理费或双方约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作为条件与劳务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劳务公司去承担由裁员而产生的大部分经济赔偿责任,从而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
规避或防范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风险
由于劳动者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或特殊劳动关系的解除可能导致对其他员工产生影响,劳务派遣可以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摆脱这种困境。

用工单位用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用工单位用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用工单位应按本单位的标准进行用工管理。用工单位不得区别对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本单位劳动者相同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接受劳动保护、加班支付加班费、接受劳动培训等待遇。
2.用工单位不得再次派遣被派遣的劳动者。再次派遣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更是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实行再次派遣,存在支付违约金或被派遣劳动者拒绝提供劳务的风险,更存在劳动行政机关处罚的风险。
3.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应严格把控。固然,劳务派遣岗位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具有成本低廉、风险较低的优势,但并不是所有岗位均适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适用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岗位,如用工单位不考虑岗位性质,将存在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风险。

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回避该义务
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也应当承担这项义务?作为"用工单位"的企业,能否通过使用劳务派遣来规避这一风险?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关于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其含义已明确了派遣单位只能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派遣单位不需要遵守该项义务。另一种相反的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58条首先强调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回避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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