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亮点八: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ProducerRespibility,简称EPR),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所承担的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新《固废法》第六十六条规
工业固废分类
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亮点八: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ProducerRespibility,简称EPR),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所承担的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新《固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亮点九:推行保障措施
亮点九:推行保障措施新《固废法》专门增设“保障措施”一章,作为第七章,系统规定强制保险、资金安排、政策扶持、金融支持、优惠、绿色采购等保障措施。从用地、设施场所建设、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资金安排、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社会力量参与、优惠等方面保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
除此之外,还在第二十七条明确授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予以查封、扣押;在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三十一条明确了有奖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跨省、市转移固体废物需要注意三点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要依法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那么实践中还存在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的问题,那么跨省、市转移固体废物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三)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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