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货物包装法律要求
普通货物是指除危险货物、鲜活易腐货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危险货物相比,普通货物的危险性大大小于危险货物,因而对包装的要求相对较低。物流企业在对普通货物进行包装时,有强制性的包装标准时,应当按照该标准包装;在没有强制性规定时,应从适于仓储、运输和搬运及商品适销性的角度考虑,按照对普通货物包装的原则,妥善地进行包装。
低温包装
低温防蚊虫
零担货物包装
普通货物包装法律要求
普通货物是指除危险货物、鲜活易腐货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危险货物相比,普通货物的危险性大大小于危险货物,因而对包装的要求相对较低。物流企业在对普通货物进行包装时,有强制性的包装标准时,应当按照该标准包装;在没有强制性规定时,应从适于仓储、运输和搬运及商品适销性的角度考虑,按照对普通货物包装的原则,妥善地进行包装。
低温包装
低温防蚊虫害包装设计就是指用低温抑止虫害的繁育和生长发育,以至于致其致死。仓虫一般在工作温度为8℃-15℃时刚开始终止主题活动,4℃-8℃时处在冷麻木情况,假如这类情况续延時间较长,仓虫就会致死。一4℃一般是虫害至死的零界点。防蚊虫包装要以内装货品水分含量的容许范围之内,尽量避免货品中的水份,以减少虫害的抗寒性,加快其致死。
包装要求
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
1)。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材料-内包装-衬垫材料-运输包装(外包装)。
2)。悬吊式包装: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
3)。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4)。玻璃器皿的包装: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裸装货物、不怕碰压的货物
可以不用包装,如轮胎等;不易清点件数、形状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大型货物
体积或重量较大的货物底部应有便于叉车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危险物品
必须保证所托运的危险物品和物质已经按照IATA《危险物品规则》的要求正确包装,并取得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详见《危险品运输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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