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1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
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1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

批准与公告
对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环境部依法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不予批准情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环境部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生态环境部应当自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向社会公告审批决定全文,并依法告知建设单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的权利和期限。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期限,依法不超过六十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期限,依法不超过三十日。依法需要进行听证、评审、技术评估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应包括对已实施规划内容的评估和后续规划内容的优化调整建议,评价结论应报告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作出反馈。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矿产开采等)、项目建设、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保护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海洋环境,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占树名木。在项目建设方案研究中必须包括环境保护方案的研究,并形成相应的环境保护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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