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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海绿洲环保科技】为您分析:危废处置回收的相关知识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比较高,不少企业由于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乱
危险废物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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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海绿洲环保科技】为您分析:危废处置回收的相关知识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比较高,不少企业由于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乱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例时有发生。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或液体废物。新的《危险废物名录》中将危废由原来的49类362种调整为46大类479种,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等。
我国对危废处理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根据《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应该申请延期贮存报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前后文意思,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管理对象应是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违反此条规定的情况,法律责任中没有对应处理规定。但是根据此条法律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延期贮存报批属于行政认可。因此,可按违反行政认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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