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人与证据
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材料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件数、页数以及是否为原件等,由员或者审判人员签名。
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并告知人民。
经济犯罪辩护收费
刑事辩护人与证据
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材料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件数、页数以及是否为原件等,由员或者审判人员签名。
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并告知人民。
死刑制度和死刑案件
死刑制度是当代刑事法治领域受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随着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人民法院行使,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连续取消了部分经济性、非犯罪的死刑,死刑制度改革成果得到了海内外的广泛认可,死刑案件辩护亦逐步得到来自更多方面的支持和理解。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国征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偷盗罪的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
(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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