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1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1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建设项目分类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1)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2)I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3)III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II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部申请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除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及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作出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
(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
除前款规定材料外,建设单位还应当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等方式,向生态环境部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以及光盘等移动电子存储设备一份: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一式三份;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一式三份;
(三)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线上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全本中不宜公开内容作了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说明材料一份。
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强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简化内容包括: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符合时效性要求的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或项目新增特征污染物的除外);入园建设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相关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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