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度有哪些“利”
一、“劳务派遣”有利于“用人单位”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可以不占用自己单位正式员工的编制,还能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同时降低用工的法律风险,总重要的一点是可以节约用工成本。
二、“劳务派遣”有利于“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收取一部分服务费、“派遣费”等获得盈利。
三、“劳务派遣”对
劳务外包派遣
“劳务派遣”制度有哪些“利”
一、“
劳务派遣”有利于“用人单位”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可以不占用自己单位正式员工的编制,还能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同时降低用工的法律风险,总重要的一点是可以节约用工成本。
二、“劳务派遣”有利于“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收取一部分服务费、“派遣费”等获得盈利。
三、“劳务派遣”对于劳动者也是有利的
对于一些没有机会以正式工进入大单位、大公司的人员,利用“劳务派遣”方式进入,也能满足自己的工作愿望,同时在不同公司单位工作,可以获得工作经验。
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方法分享
一、选择劳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小于200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也就是说一家正规的劳务公司注册资金都不会200万,反之我们就要小心了。
二、
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情况。
一家公司的资质就能证明这家是否有资格去经营这项业务,根据规定经营派遣业务必须要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还要看这些证书是否过期,如果遇到一些没证经营的公司企业就不要选择了。
三、劳务派遣公司风险承接能力。
如果在合作时若派遣机构提出的多是偏向于风险转嫁给用人单位,使用派遣用工的目的就是降低 企业的用工风险,所以建议直接否决,不同规模及经验的派遣机构承接风险的意愿及能力差异很大。一般来说,一家规模化 、管理完善的劳务公司更具备风险承接能力,应作为考虑。
四、劳务公司人才储备情况。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一些生产企业动不动就是需要几百个员工的,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一定的人才储备的话,它们在招聘这几百个人时也要时间,这样会降低用工的效率。派遣机构除了具备对现有人员管理 、培训的能力,仍需具备人力资源拓展的能力。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然后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意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并由用工单位进行指挥监督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外包。指用工单位将除需要由自行组织的劳动者来完成的核心项目、职能性工作外,将一些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工作交给那些的机构、组织完成的一种用工形式。
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
实践中应当准确厘清劳务外包是否实质为劳务派遣
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发包单位介入外包服务或生产过程中对外包单位劳动力进行一定程度管理指挥,以控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的情况;也存在着发包单位直接向外包单位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结算劳动费用的情况等。这些情况都使得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难以清晰划分,从而被认定为以
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直接用工
用工管理是判断劳务外包是否实质为劳务派遣常见的标准。如果发包人直接介入管理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则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实践中应当避免在外包合同中约定对岗位和员工的限制等易被理解为劳务派遣关系的表述,对管理员工方面的事宜应当采取建议的形式,而非决定。在实际管理中,也应当避免介入劳务外包单位对员工的奖惩措施、考勤管理等方面的直接管理。
2、劳动报酬
企业应当避免直接向外包单位的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是由外包单位委托企业向其员工发放劳动报酬的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3、费用结算
劳务外包中企业购买的是外包单位劳动力的产出,因此在结算劳务外包费用时,应当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结算劳务外包费用,而非按照劳动力人数结算,否则容易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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