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请各位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注意的是,及时关注所在区的门的政策,各区政策都会有所不同,依照所在区的政策要求及时咨询相关就读学校,小编随后也将为大家及时解读相关的一些政策,为大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让各位家长朋友们少走弯路。一般是所在地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教委指派,指派到哪里就必须去哪里,不能变。没有房子的,部分地区也同意按照所在地的租房合同指
外地回津子女转学
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请各位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注意的是,及时关注所在区的门的政策,各区政策都会有所不同,依照所在区的政策要求及时咨询相关就读学校,小编随后也将为大家及时解读相关的一些政策,为大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让各位家长朋友们少走弯路。
一般是所在地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教委指派,指派到哪里就必须去哪里,不能变。没有房子的,部分地区也同意按照所在地的租房合同指派学校。
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并报转入校所属区教育局登记备案,具体问题请咨询教育局小教科。据《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关于转学的一些问题如何办理转学事宜,向哪个部门咨询
关于转学的一些问题
如何办理转学事宜,向哪个部门咨询?
工作人员回复,“学生转入天津本地学校,需要家长自己联系转入转出学校,只要转入学校愿意接收,家长到转入校所在区教育局进行备案后,到转出校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天津市武清区回复称:“请家长带着学籍证明和天津常住回户籍地自行联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红桥区回复称:“根据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手册》中规定,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本市的办理流程为: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转学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普通高中学校联系转学,有接收能力的高中学校对其相关转学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县教育局审查,然后报送市教委备案。”
由此可知,办理转学事宜,一般需要家长自己联系转入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经转入校所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就可以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本市户籍在外就读高中生回迁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以上两条是《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两种情况。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比较特殊和少见的情况。
民办转回公办
在民办学校里,有时学生完全跟不上教学,这时有的家长会让孩子回公办就读,这需要同时和民办、公办和招办沟通,但是没有特殊情况,只能回到原对口的学校或接受统一安排。在一贯制民办学校里,也有部分“劝退”回公办学校的情况。
很多人都有疑问,自己的孩子上小学(初中或者高中),想转学到天津要如何办理呢
关于转学时间: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一般学年的学期及后一个学年不办理转学,具体时间各区不同,需要提前电话咨询。
关于学籍管理:
据2014年2月17日开始实行的《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需持本市正式(含蓝印)和转学证明,到所记,责统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就读。
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应是同年级转入。转入的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关于接收学校:
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家长自行寻找接收学校后案,所以办理转学手续之定要拨打所电话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