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规划,以影响农产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武汉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兆锦环保的环境顾问服务团队深入调查、剖析武汉市土壤污染现状,总结现阶段的不足以及问题所在,向武汉市环保局先后提交了工作方案以及规划大纲,确保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工作能够与上位规划体系更好的衔接,体现综
环境影响评估
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规划,以影响农产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武汉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兆锦环保的环境顾问服务团队深入调查、剖析武汉市土壤污染现状,总结现阶段的不足以及问题所在,向武汉市环保局先后提交了工作方案以及规划大纲,确保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工作能够与上位规划体系更好的衔接,体现综合管理和协同防治,强调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突出了总体谋划,逐年实施,系统推进,并对规划实施提出保障措施。
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 减环节 提速度
根据《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农林牧渔、电力、机械电子、城市交通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1大行业44类登记表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当事人只需填报《大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填表内容较原环评登记表内容大幅简化,并将审批环节受理、现场核查、审查、审批4个环节简化为受理、备案2个环节,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备案后项目不需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减少了验收行政许可环节。

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前置准入审批,并不意味着不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赋予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将对相关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大幅强化法律责任,实施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1至3倍提高到3至5倍,并没收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的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二是提高了有关考核和处罚的可操作性,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
三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四是实施信用管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依法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样将产生联合惩戒的强大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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