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业(不动产)不仅是生活资料,同时也是生产资料和投资产品
传统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以作为生活资料的住宅为主要对象的,无论是物业管理发源地的英国,还是源自计划体制下房屋管理模式变革的式物业管理,都发轫于居住物业的管理服务,乃至于西方许多至今仍以《住宅法》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基本法律,而的《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偏重于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制度设计方面,同样具有明显的
物业托管
现代物业(不动产)不仅是生活资料,同时也是生产资料和投资产品
传统的
物业管理服务是以作为生活资料的住宅为主要对象的,无论是物业管理发源地的英国,还是源自计划体制下房屋管理模式变革的式物业管理,都发轫于居住物业的管理服务,乃至于西方许多至今仍以《住宅法》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基本法律,而的《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偏重于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制度设计方面,同样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是,这种现象仅仅意味着过去,自上世纪后半期以来,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物业(或称不动产)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遮风避雨的生活资料功能,更多地以生产资料和投资产品的面目出现在我们面前。据统计,50%的欧美企业拥有不动产,英国800家大企业的资产构成中,有30%以上的比例为不动产。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金融业的,更多的人们以拥有不动产作为投资手段, 不动产(物业)也日益成为与现代金融业息息相关的投资产品。
从生活资料到生产资料进而到投资产品,物业功能的多元化和物业价值的高,为物业管理的多层次、发展注入了丰富的内涵,同样也为我们重构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提供了深远的想象空间。在传统居住物业管理的基础上, 物业管理行业向工业物业、商业物业、公用物业等不动产管理的所有领域的纵深发展,正是顺应物业功能和物业价值变化的大势所趋。
从
物业管理的权利让渡看,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约取得物业管理权,为实现合约目标,业主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在《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业主会或者业主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业主共同生活秩序进行服务和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同样印证了物业服务中管理内容的判断。
物业和开发商的关系是什么?
1.隶属关系:物业公司实际上是开发商的子公司;2. 合同关系:开发商一般会以原业主的身份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然后聘请物业公司对社区进行前期管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二者的工作范围是不同的,不能混淆。
二、开发商欺诈行为有哪些?
1.在出售现房的时候,如果开发商把这些质量不好的房子当作高质量的房子销售,那就是一种欺骗。
2、开发商用合格的房屋当做工程从中骗工程加价。
3、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房屋不能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
4、虚标清盘价、便宜等欺诈的价格销售房屋。
5、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或者冒充其他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6、采取了聘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式的销售诱导。
7.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大众媒体对自己的商品房进行不真实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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