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财产债务,股权纠纷
首页 >> 技术服务 >>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 天津有名的诈骗罪律师服务放心可靠「在线咨询」

天津有名的诈骗罪律师服务放心可靠「在线咨询」

负刑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负刑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应当负刑责任,即为完全负刑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的,应当负刑责任,即为相对负刑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责任年龄。
天津有名的诈骗罪律师







负刑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负刑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应当负刑责任,即为完全负刑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的,应当负刑责任,即为相对负刑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对犯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补充。

  8、犯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的除外。





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天津律师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合同与合同纠纷的鉴别认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明知自己并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和,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与其他单位、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罪追究责任。个人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虽经过努力,但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同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按罪追究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如果经过对方索取,已将所骗财物归还的,可以在量刑上从宽。

第三,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用夸大履行能力的方法,取得对方信任与其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虽为履行合同作了积极的努力,但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纠纷处理。






(作者: 来源:)



企业名片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赵律师(False)  /
联系地址:中国·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邮编:300000)
联系电话:185-26067356 手机:18526067356
联系传真:185-26067356
电子邮箱:457344206@qq.com 联系QQ:457344206
网铺地址:ck315195.cn.cn5135.com
联系方式
赵律师 (/)
电话:185-26067356 手机:18526067356
传真:185-26067356
邮箱:457344206#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ck315195.cn.cn5135.com
联系QQ:457344206
所在地域:[天津市-天津市] 邮编:30000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相关分类:
热门产地: 宁波商务服务 天津商务服务 上海商务服务 东莞商务服务 深圳商务服务 广州商务服务 苏州商务服务 杭州商务服务 厦门商务服务 温州商务服务 廊坊商务服务 石家庄商务服务 郑州商务服务 南京商务服务 武汉商务服务 成都商务服务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电话:185-26067356 手机:18526067356 传真:185-26067356 厂商QQ:457344206
商家地址: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