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
知识产权公司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权是主管部门依据法的规定,应发明创造者或其他权利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所授予的一种有时间限制的独占权或者专有权。权只能依法授予,具有法定授予性。
同时具备“垄断”和“公开”这两大基本特征。其中,垄断是指法定期限内的专有和独占,公开则是指发明人必须将其拟获保护的技术公之于世,作为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准确判断国内外形势新特点,谋划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激励,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兼得。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部署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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