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时限
根据《环评法》第22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
环评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时限
根据《环评法》第22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0条也有类似规定,并且规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评报告书
根据《环评法》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强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简化内容包括: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符合时效性要求的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或项目新增特征污染物的除外);入园建设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相关评价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根据环境和
工程的特点及评价工作等级,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编制:
1)总则:
①结合评价项目的特点阐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
②编制依据:
&项目建议书;
b.评价大纲及其审查意见;
c.评价委托书(合同)或任务书; .
d.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③采用标准:包括、地方标准或拟参照的国外有关标准(参照的国外标准应按环境保护局规定的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④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2)建设项目概况:
①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②建设规模(扩r建项目应说明原有规模)、占地面积及厂区平面布置(应附平面图)。.
③土地利用情况和发展规划。
④产品方案和主要工艺方法。
⑤职工人数和生活区布局。
3)工程分析:报告书应对建设项目的下列情况进行说明,并做出分析:
①主要原料、燃料及其来源和储运,物料平衡,水的用量与平衡,水的回用情况。
②工艺过程(附工艺流程图)。
③废水、废气、废渣、性废物等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以及其中所含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产生的噪声、振动的特性及数值等。
④废物的回收利用、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方案。
⑤交通运输情沉及厂区用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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