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食品检验内容十分丰富,包括食品营养成分分析,食品中污染物质分析,食品辅助材料及食品添加剂分析,食品感官鉴定等。狭义的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检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同样,“感官性状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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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
食品检验内容十分丰富,包括食品营养成分分析,食品中污染物质分析,食品辅助材料及食品添加剂分析,食品感官鉴定等。狭义的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检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同样,“感官性状异常”不单单是判定食品感官性状的术语,而且是作为法律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而严肃。
分析化学的发展为食品安全检验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分析方法。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食品检验技术已能达到百万分之一甚至十亿分之一的准确度。
食品检验的指标主要包括食品的一般成分分析、微量元素分析、农药残留分析、兽药残留分析、霉菌分析、食品添加剂分析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分析等。根据被检验项目的特性,每一项指标的检验对应相应的检验方法。
除传统的常规分析方法外,仪器分析方法逐渐成为食品卫生检验主要的手段,包括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电化学法、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以上检验方法按照检验项目,大致可以分为无机成分分析方法和有机成分分析方法。
一般要求
1 称取:系指用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如“称取20.0g……”系指称量的精密度为±0.1g;“称取20.00g……”系指称量的精密度为±0.01g。
2 准确称取:系指用精密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精度为士0.0001g。
3 恒量:系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定的质量差异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4 量取:系指用量筒或量杯取液体物质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
5 吸取:系指用移液管、刻度吸量管取液体物质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
6 空白试验:空白试验系指除不加样品外,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滴定法中标准滴定液的用量除外),进行平行操作所得的结果。用于扣除样品中试剂本底和计算检验方法的检出限。
方法选择
1标准方法如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可根据所具备的条件选择使用,以法为仲裁方法。
2标准方法中根据适用范围设几个并列方法时,要依据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方法。
试剂要求
1检验方法中所使用的水,未注明其他要求时,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未指明溶液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2检验方法中未指明具体浓度的硫酸、、盐酸、氨水时,均指市售试剂规格的浓度。
3液体的滴:系指蒸馏水自标准滴管流下的一滴的量,在20℃时20滴相当于1.0mL。
4配制溶液的要求:
4.1配制溶液时所使用的试剂和溶剂的纯度应符合分析项目的要求。
4.2一般试剂用硬质玻璃瓶存放,碱液和金属溶液用聚乙烯瓶存放,需避光试剂贮于棕色瓶中。
5溶液浓度表示方法:
5.1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表示(见附录B)。
5.2几种固体试剂的混合质量份数或液体试剂的混合体积份数可表示为(1+1)、(4+2+1)等。
5.3如果溶液的浓度是以质量比或体积比为基础给出,则可用下列方式分别表示为百分数:%(m/m)或%(V/V)。
5.4溶液浓度以质量、容量单位表示,可表示为克每升或以其适当分倍数表示(g/L或mg/mL等)。
5.5如果溶液由另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应按照下列惯例表示: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以某种方式稀释,终混合物的总体积为V2;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液中(1+1),(2+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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