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材料 1. 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的规格,应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的规定.材料生产单位必须保证质量,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填写,并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材料生产单位应按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在材料的特定部位或其他明显的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的规格、生产(批)号、生
压力容器报价
压力容器的材料 1. 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的规格,应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的规定.材料生产单位必须保证质量,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填写,并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材料生产单位应按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在材料的特定部位或其他明显的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的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名称的检验印鉴标志. 2. 钢制压力容器用材料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和冲击试验要求,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① 压力容器选材除应考虑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外,还应考虑与介质的相容性.压力容器钢材的P不应大于0.030%,S含量不应大于0.020% . ② 用于焊接结构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其含碳量不应大于0.25% . ③ 压力容器的筒体、封头、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膨胀带、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的设备主螺栓的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均为主要受压元件. ④ 焊接材料应按相应标准制度、检验和选用.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和清晰标志.严格执行焊接材料验收、复验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

4.4 报检
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申报后,应当在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前或者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安排检验。
4.5 安全状况等级
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分为3级~5级,应当根据检验情况,按照本标准的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4.6 检验周期
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每2~3年进行
一次定期检验;
(2)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检验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应当监控使用,监控使用时间
不得超过1年,并由检测单位确定监控期间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3)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经风险评估的压力容器,可根据压力容器风险水平可延长或缩短检验周期,但长不能超过5年。
4.7 检验周期的特殊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1)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
(2)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
(3)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4)超高压水晶釜等超高压容器运行过程中发生超温并确认存在损伤的;
(5)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6)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关于焊接试件的规定
1. 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压力容器:[TSG 21-2016 p21 3.2.4.1][GB/T
150.4-2011 p333 9.1.1.1]
(1)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容器
(2)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 540MPa 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
(3)盛装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2. 有热处理要求的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件应当同压力容器一起热处理。
[TSG 21-2016 p37 4.2.2.2][GB/T 150.4-2011 p333 9.1.2.3]
3. 制造过程中,通过热处理改善或者恢复材料性能的容器,有 A 类(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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