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的话,刑辩律师可以选择提出解除委托合同的方式施加压力。如果被告人仍坚持聘请该刑辩律师辩护,或者在辩护中机关不同意刑辩律师退出辩护,那么,律师在经过审慎衡量后,内心确信独立辩护确实有助于被告人获得利益,其可以采取独立辩护形式以维护被告人的权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采取独立辩护登记制度,律师应当将此类案件的案情、辩护方式及辩护情况等内容上报到当地律师
高明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如果被告人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的话,刑辩律师可以选择提出解除委托合同的方式施加压力。如果被告人仍坚持聘请该刑辩律师辩护,或者在辩护中机关不同意刑辩律师退出辩护,那么,律师在经过审慎衡量后,内心确信独立辩护确实有助于被告人获得利益,其可以采取独立辩护形式以维护被告人的权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采取独立辩护登记制度,律师应当将此类案件的案情、辩护方式及辩护情况等内容上报到当地律师协会等律师管理机关予以登记,以备将来审查,也可以作为将来律师民事赔偿责任可能发生时的证据资料。
然而,对于被告人利益的标准到底如何衡量可能会发生争议,因此,我国有必要通过刑事法、律师法等相关立法建立刑辩律师无效辩护及民事责任赔偿制度。如果被告人认为自己利益因律师或者不当独立辩护受到损害,可以向提出无效辩护申请,亦可以要求民事责任赔偿。在衡量事实与各方证据后,由法官裁量律师独立辩护是否属于无效辩护及是否实质性地侵害了被告人利益而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
另外,还会存在退回机关补充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以二次为限。
审判阶段(一审)
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具有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高人院批准。
另外,补充的案件,移送后,期限重新计算
为什么说刑事案件中有效辩护主要依赖于律师的书面辩护?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分为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笔者将以刑事进程为顺序,详细剖析书面辩护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由于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相对封闭,对书面辩护的依赖性也就更强。
刑事司法重视书面辩护的原因在于:的刑事审判是以案卷中心主义,所谓“口说无凭”;换言之是重视书面材料,重视书面材料的分析与论证。另外,的刑事审判中还没有贯彻“直接言辞原则”,书面的材料才有据可查,这就使得书面辩护、书面表达排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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