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产品检测
首页 >> 技术服务 >> 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c产品认证欢迎来电「正启田检测」

3c产品认证欢迎来电「正启田检测」

释义二 3C也表示: competitive complete collective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四类标志每类都
3c产品认证







释义二

3C也表示: competitive complete collective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四类标志每类都有大小五种规格

上述四类标志每类都有大小五种规格。

CC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上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当前设计的CCC标志不仅有激光防伪,而且每个型号都有一个的序号,序号不重复。消费者区别真假CCC标志的方法很简单,

细看CCC标志,会发现多个小棱形的“CCC”暗记。另外,CCC标志不容易的地方,就是每只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它注明每个随机码所对应的厂家及产品,根据随机码,即可识别产品来源是否正宗。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认可监督管理(以下简称认监委)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

第四条 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质检总局、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质检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五条 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质检总局、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六条 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

认证机构及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当对检查结论负责。

第十六条 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应当通过现场产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能力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第十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根据获证产品的安全等级、产量稳定性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期限暂停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规定期限内产品未符合变更要求的;

(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认证委托人违反认证规则等规定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跟踪检查或者跟踪检查发现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

(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暂停的情形。









(作者: 来源:)


企业名片
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田经理(True)  /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A11幢5066室(邮编:210000)
联系电话:136-45171712 手机:13645171712
联系传真:136-45171712
电子邮箱:346031242@qq.com 联系QQ:346031242
联系方式
田经理 (/)
电话:136-45171712 手机:13645171712
传真:136-45171712
邮箱:346031242#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gmr323806.cn.cn5135.com
联系QQ:346031242
所在地域:[江苏省-南京市] 邮编:210000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A11幢5066室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相关分类:
热门产地: 宁波经济技术合作 天津经济技术合作 上海经济技术合作 东莞经济技术合作 深圳经济技术合作 广州经济技术合作 苏州经济技术合作 杭州经济技术合作 厦门经济技术合作 温州经济技术合作 廊坊经济技术合作 石家庄经济技术合作 郑州经济技术合作 南京经济技术合作 武汉经济技术合作 成都经济技术合作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6-45171712 手机:13645171712 传真:136-45171712 厂商QQ:346031242
商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A11幢5066室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