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期为2014年到2016年底,主要完成框架网基准站、区域加强密度网基准站、数据综合处理系统,以及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中科院、、气象、测绘地理信息等6个行业数据处理中心等建设任务,建成基本系统,在范围提供基本服务;二期为2017年至2018年底,主要完成区域加强密度网基准站补充建设,进一步提升系统服务性能和运行连续性、稳定性、可靠性,具备服务能力。基本要素是实际
回收北斗定位
系统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期为2014年到2016年底,主要完成框架网基准站、区域加强密度网基准站、数据综合处理系统,以及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中科院、、气象、测绘地理信息等6个行业数据处理中心等建设任务,建成基本系统,在范围提供基本服务;二期为2017年至2018年底,主要完成区域加强密度网基准站补充建设,进一步提升系统服务性能和运行连续性、稳定性、可靠性,具备服务能力。基本要素是实际应用中基本的元素,是整个北斗导航系统视觉识别系统的原始材料,在实际应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制作规范,不得拆分、改变使用标准图形或随意更改标准颜色。建设北斗三号系统。2009年,启动北斗三号系统建设;2018年年底,完成19颗发射组网,完成基本系统建设,向提供服务;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30颗发射组网,建成北斗三号系统。
北斗三号系统继承北斗有源服务和无源服务两种技术体制,能够为用户提供基本导航(定位、测速、授时)、短报文通信、国际搜救服务,及周边地区用户还可享有区域短报文通信、星基增强、精密单点定位等服务。北斗导航系统由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三部分组成,可在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可靠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且具备短报文通信能力,已经初步具备区域导航、定位和授时能力,定位精度为分米、厘米级别,测速精度0.2米/秒,授时精度10纳秒。北斗系统发展目标,满足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用户提供连续、稳定、可靠的服务;发展北斗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深化国际合作,共享导航发展成果,提高导航系统的综合应用效益。
随着北斗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的发展,相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水文监测、气象预报、测绘地理信息、森林防火、通信时统、电力调度、救灾减灾、应急搜救等领域,逐步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建设北斗三号系统。2009年,启动北斗三号系统建设;2018年年底,完成19颗发射组网,完成基本系统建设,向提供服务;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30颗发射组网,建成北斗三号系统。
建设原则:
1.自主。坚持自主建设、发展和运行北斗系统,具备向用户独立提供导航服务的能力。
2.开放。免费提供公开的导航服务,鼓励开展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兼容。提倡与其他导航系统开展兼容与互操作,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4.渐进。分步骤推进北斗系统建设,持续提升北斗系统服务性能,不断推动导航产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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