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依然采用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的大气监测手段,这种方式不能及时、准确地监测到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情况,使得环境管理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摸清所有污染区的实际情况,对各种突发性污染源及污染现场,也不能做到即时准确的监测和处理。环保系统中,常常需要对众多的污染排放点进行实时监测,大部分监测数据需要实时发送到管理中心的后端服务器进行处理。由于监测点分散,分布范围广,而且大
安全评估
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依然采用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的大气监测手段,这种方式不能及时、准确地监测到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情况,使得环境管理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摸清所有污染区的实际情况,对各种突发性污染源及污染现场,也不能做到即时准确的监测和处理。环保系统中,常常需要对众多的污染排放点进行实时监测,大部分监测数据需要实时发送到管理中心的后端服务器进行处理。由于监测点分散,分布范围广,而且大多设置在环境较恶劣的地区,通过电话线传送数据往往事倍功半。

随着城市工业发展的加速,以及城市人口的增长,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大量工业、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涌,大量的垃圾随意倾倒,城市的河流黑臭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共同存在的污染问题。 2015年4月,印发的“水十条”(全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传统的水污染治理方式是污染后再处理,这种事后处理方式治污维护费用大,治理难度大,且可能造成治理好后再次被污染的情况,如何从污染源头解决提前预防是河涌治理的关键。

省以下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负责定期将污染源监测结果和排污申报数据,在做出适当分析后报告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对在实际监测和数据审核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应及时报告同级环境保护局或通报环境监理机构。
各级环境保护局对审核合格或未提出异议的监测数据应直接用于各项环境管理工作。
对逾期未安装污染源监测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源监测设施的排污单位,由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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