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务派遣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被派遣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建筑劳务外包
被
劳务派遣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被派遣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1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企业选择
劳务派遣招聘好还是劳务外包好
每个用工方式的出现都是有各自存在的意义,适合劳务外包的企业:有编制限制,超出编制的时候可以选择外包;派遣工比例超过10%的时候可以选择外包;需要专心与核心业务时可以外包。
而劳动派遣的话涉及到三方关系,派遣公司、员工和用工企业这三个,派遣的话员工管理还是由企业自己管理,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如实际用工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侵害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际用工单位均可能需要承担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
一般企业会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上来选择劳务派遣,而劳动派遣针对一些普通岗位,流水线,生产工居多。
所以说,对于企业招聘选择外包好还是派遣好并没有一个标准,不管是选择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其实都是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需求来判断。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务外包方便快捷解决以下问题:1、员工的录用及调档;2、各类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出差错,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劳务外包的好处: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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