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监测建立目的:
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旨在通过对重点污染源排放状态的自动监控,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环境评价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性,提高环保现场的现代化水平,逐步达到提高环境质量的终目的。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源现场监控站点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污染源
安全评估
污染源在线监测建立目的:
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旨在通过对重点污染源排放状态的自动监控,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环境评价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性,提高环保现场的现代化水平,逐步达到提高环境质量的终目的。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源现场监控站点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污染源监控中心、污染源在线远程监管系统等组成。采用了计算机、通讯和自动化领域新的产品和技术,从而构建新一代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

随着城市工业发展的加速,以及城市人口的增长,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大量工业、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涌,大量的垃圾随意倾倒,城市的河流黑臭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共同存在的污染问题。 2015年4月,印发的“水十条”(全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传统的水污染治理方式是污染后再处理,这种事后处理方式治污维护费用大,治理难度大,且可能造成治理好后再次被污染的情况,如何从污染源头解决提前预防是河涌治理的关键。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排污许可检查纳入生态环境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检查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同时将处罚决定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
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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