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视频作者: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型、低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
vocs在线监测仪
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
视频作者: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型、低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石油和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油类(燃油、溶剂等)运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

石油和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