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88年国庆前,黄浦区针对区内原有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集中在一个室内建筑垃圾中转站进行倾弃、清运,浦西区域原有的上百个堆放点全部撤除。至1990年,黄浦区环卫局在南苏州路334号建造了上海座全封闭式的建筑垃圾中转站,站内装有喷雾除尘设备,可堆放垃圾1200吨,日转运量320吨。同时其他区环卫管理部门也开始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了撤并,并加强管理。
“在具体工作
工业垃圾清运费用
到了1988年国庆前,黄浦区针对区内原有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集中在一个室内建筑垃圾中转站进行倾弃、清运,浦西区域原有的上百个堆放点全部撤除。至1990年,黄浦区环卫局在南苏州路334号建造了上海座全封闭式的建筑垃圾中转站,站内装有喷雾除尘设备,可堆放垃圾1200吨,日转运量320吨。同时其他区环卫管理部门也开始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了撤并,并加强管理。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我们对北京经开区内32个小区开展常态化检查,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小区对检查不合格的点位通报整改。” 王威表示,通过定期通报整改以及重点区域和点位进行“挂牌督办”,终实现垃圾分类问题解决率90%以上。在重点检查的同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以减少问题反生、市民重复投诉。针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建设等环卫设施短板,加强对清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清运保障能力。应用科技手段,引导居民自主源头分类,提高家庭分类质量,实现居民分类参与率达到90%,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有效减少“二次分拣”。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和本市的其他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所交运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有权要求其改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拒不改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部门报告。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

市、区应当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厨余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厨余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厨余垃圾。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