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证产品(如果是加工产品,有机成分需在95%以上)应在产品的小包装上使用有机产品标志及其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字样。有机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跟踪体系和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必须通过合法的,独立的第三方公正性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从国际有机产业发展看,有机生产有三个要素:一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
获证产品(如果是加工产品,有机成分需在95%以上)应在产品的小包装上使用有机产品标志及其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字样。有机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跟踪体系和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必须通过合法的,独立的第三方公正性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从国际有机产业发展看,有机生产有三个要素:一是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二是不使用化学合成的物质,三是强调生态平衡和可持续的生产技术。

食品认证机构已经认证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符合标准,认证涵盖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
认证机构应对持续改进其认证、检查和服务的质量做出适当安排,并制订合理的程序对其自身的发展与运行予以评价。认证机构应具备处理与认证过程相关的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 有机农产品国内外主要认证机构有的OFDC、美国的OCIA(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荷兰的SKAL、德国的ECOCERT、BCS和GFRS、法国的IFOAM等。

认证制度应有保证公正性的文件化的结构,包括确保认证机构运行公正性的条款;保证在制定认证制度和制度运作的方针和原则时有相关方的参与。
认证机构应做出充分的安排以确保机构的各级人员对认证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保密,包括制订保密方针并要求所有人员签署保密声明。 认证机构应具有充分的资源与技术能力以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通过管理者及人员的培训和经历证明其技术能力。标准、检查与认证应覆盖产品和操作方的所有相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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