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车位垂直升降类汽车停车设备亦可称为塔式立体停车设备,这是通过提升机的升降和装在提升机上的横移机构将车辆或载车板横移,实现存取车辆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提升式立体车库类似于电梯的工作原理,在提升机的两侧布置车位,一般地面需一个汽车旋转台,可省去司机调头。垂直提升式立体车库一般较高度较高(几十米),对设备的安全性,加工安装精度等要求都很高,因此造价较高,但占地面积比
机械车库
立体车位垂直升降类汽车停车设备亦可称为塔式立体停车设备,这是通过提升机的升降和装在提升机上的横移机构将车辆或载车板横移,实现存取车辆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提升式立体车库类似于电梯的工作原理,在提升机的两侧布置车位,一般地面需一个汽车旋转台,可省去司机调头。垂直提升式立体车库一般较高度较高(几十米),对设备的安全性,加工安装精度等要求都很高,因此造价较高,但占地面积比较小。
严格遵循基本原则。坚持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发展统筹谋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坚持科学设计、集约挖潜,立足东、中、西部区域差异和县城具体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加强资源统筹利用,盘活既有设施资源。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监管,高度重视后续运营管理,加强、违规行为监督治理,确保建设成果充分体现。坚持融合、多元拓展,推进公路客运站与邮政、旅游等功能融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客运站拓展异地候机楼等功能,鼓励运营管理、商业开发模式探索,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等新业态新模式应用。
在符合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体经济组织可在本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政机关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可依法进行产权登记。产权人可将其整体转让或,但不得分割转让、部分。配套商业设施部分应与公共停车设施整体转让,不得单独转让、。
公共停车应坚持路外为主、路内为辅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今后,设置和取消路内停车位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路内停车位。根据停车供需、道路交通和周边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等因素,每年对路内停车位进行梳理和调整。同时,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居住区、单位,其周边道路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社区居民和单位可向街道(乡镇)提出设置路内停车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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