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办理进出口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贵州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所需材料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
企业 进出口资质费用
化妆品公司办理进出口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贵州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所需材料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13、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申报及审批程序
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外经贸委(外贸局)向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部门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或地方的原始统计表)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实有资金状况;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等。
在收到各地方、部门申报文件后,提出初审意见告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经贸委对部门及地方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审查意见送外经贸部,由外经贸部予以审核批复。
适用范围
1.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2. 2011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消耗臭氧层物质、重点旧机电产品2类132个10位HS编码。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签发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签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口许可证,在京管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