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增加人员资质、提升团队实力,同时建立培训体系,方便带队作业。
2、响应民航局管理,方便飞行计划申报,方便依法依规飞行。
3、方便招、补贴申请、项目申请,拓展非植保的飞行业务。
符合以下情况,系统驾驶员无须执照管理:
A. 在室内运行的。
B.Ⅰ、Ⅱ类(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云交换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信息、所使用的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无人机学校培训学校
1、可以增加人员资质、提升团队实力,同时建立培训体系,方便带队作业。
2、响应民航局管理,方便飞行计划申报,方便依法依规飞行。
3、方便招、补贴申请、项目申请,拓展非植保的飞行业务。
符合以下情况,系统驾驶员无须执照管理:
A. 在室内运行的。
B.Ⅰ、Ⅱ类(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云交换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信息、所使用的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
注意:在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其驾驶员执照由民航局实施管理。

在2017国际民航组织(以下简称ICAO)第二届无人机研讨会上,美国通用原子技术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原子)对无人机运行各因素进行了分析。从图上可以看出,随着运行复杂程度不断深化,对安全级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用原子将运行分为四类,分别是视距内超低空运行,超视距超低空运行,中高海拔低密度复杂运行,中高海拔高密度复杂运行四类。这四类情况其复杂程度逐渐递增,于此同时,对于和ATM的交互,CNS设备,地面站可靠性,驾驶员能力要求也成正相关。

担任操纵植保无人机系统并负责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应当持有Ⅴ分类等级的驾驶员执照,或经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同时,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应年满 16 周岁,并且无影响无人机操作的身体缺陷。未按照规定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或者执照驾驶民用无人机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处以 5 千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超出合格证或者执照载明范围驾驶无人机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暂扣合格证或者执照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并处以 3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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