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风险注意劳务外包在法律法规特性、资质、法律事实和第三方支付规范等层面与劳动派遣各有不同,但在劳务外包中存有着一些风险性。因为合同书公司挑选不善导致的劳务公司难题会毁坏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劳务外包合同风险的可变性;合同书公司信息的安全性难题。劳务外包承包单位务必具有相对的资质,这在劳务外包中十分关键。比如,在劳务外包中,承包商会将合同书新项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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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风险注意
劳务外包在法律法规特性、资质、法律事实和第三方支付规范等层面与劳动派遣各有不同,但在劳务外包中存有着一些风险性。因为合同书公司挑选不善导致的劳务公司难题会毁坏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劳务外包合同风险的可变性;合同书公司信息的安全性难题。劳务外包承包单位务必具有相对的资质,这在劳务外包中十分关键。比如,在劳务外包中,承包商会将合同书新项目之

外的一些事儿告之承包单位,信息内容很有可能涉及到承包单位的商业,因而挑选一个具备一定资质的优良委托人十分关键。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1] 劳动合同用工是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两者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5.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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