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不小于1.5兆欧,接地电阻不大于0.1兆欧。2、电动葫芦额定电压380V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3、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应采用导绳器,吊钩空载下降时钢丝绳仍能从导绳器中排出;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时,钢丝绳对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4、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横行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15%。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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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不小于1.5兆欧,接地电阻不大于0.1兆欧。2、电动葫芦额定电压380V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3、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应采用导绳器,吊钩空载下降时钢丝绳仍能从导绳器中排出;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时,钢丝绳对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4、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横行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15%。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5、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能承受1.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该能承受1.25倍的额定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各受力构件应无裂纹、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做200/1的爬坡试验应无异常现象。6、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且电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7、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音不得超过85dB。运行机构空载下运转时,噪音不得超过80dB。8、电动葫芦必须先喷底漆,后喷面漆。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微米,漆膜层厚度不小于75微米。表面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气。9、导绳螺母、铸件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GB/T1438中的QT500-7。锻件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GB/T699中的45钢。
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充分了解电动葫芦的结构性能,并遵守暗转操作规程。1、使用前必须先空车试验检查,检查电动葫芦各部位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制动器限位(特别是上限位)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是否有磨损,断股的现象,一切正常方可操作。2、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在显要位置设置警示牌。3、电动葫芦严禁超载吊装,吊大、重物时,必须先试刹车。4、电动葫芦接近轨道止档处或吊钩接近电动葫芦顶部时,应放慢运行速度,以免引起事故。5、严禁歪拉斜吊,严禁沿地面拖拽重物,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挂停在空中。6、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上限位,以免漏电运行吊钩挂住管道、设备、发生事故。7、不用时电动葫芦停放在泊位,切断总电源,并将操作手柄加锁。8、电动葫芦手柄要是由主控室统一管理。电动葫芦使用完毕后主控室通知现场人员检查验收,并对使用情况作出统计。以上是关于电动葫芦在车间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内容,请相关的操作人员一定按要求操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防爆电动葫芦具有结构紧凑、自重轻、体积小、起重能力大的特点。当厂房内充有性混合物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是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力工具,因而成为合理工艺过程中必备的机械设备。防爆电动葫芦的机械防爆要求如下:1、为防止因机械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及危险温度造成危险,防爆葫芦的具有相对磨损运动的部分应采取限速措施或其他防爆措施,如钢丝绳与卷筒或链条与链轮的卷入线速度和防爆葫芦小车在轨道上的运行速度不应大于25m/min。2、防爆葫芦运行的起制动应平稳,应能避免产生目视可见的火花。3、钢丝绳或链条应有可靠的润滑。钢丝绳表面不应有断丝明显露出,对露出的钢丝有可能产生摩擦危险火花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4、在同一轨道上有两台以上防爆葫芦时,防爆葫芦之间应装设碰撞缓冲装置。5、吊钩装置外表面应有“禁止碰撞”的警示标志,当防爆级别为IIC时,吊钩应采取能防止撞击或摩擦而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6、对用于性气体环境的工作制动器应采用隔爆型制动器,对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制动器应按照在尘密型外壳内,如装有安全制动器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7、防爆葫芦维修时所采用的工具,其安全性能应符合GB/T10686的规定。8、装有安全离合器时,安全离合器应采取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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