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能源审计服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
能源审计服务
能源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能源审计服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第二十三条
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检查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六)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七)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能源审计的能源审计服务
能源审计主要包括策划与组织、现场诊断、现状及节能分析、报告编写及定稿四个流程。
1.策划与组织策划与组织是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关键阶段,通过沟通、培训使企业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及员工对能源审计及能源管理工作形成初步认识,消除思想上和观念上的障碍;了解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工作内容、要求以及工作程序。取得高层领导的支持和参与,组建能源审计小组,制订能源审计工作计划。
(1)组织及沟通审计团队与企业沟通,采用培训、会议、调研等方式,使企业相关方充分了解能源审计的必要性、作用、方法、内容,以及企业需求;企业代表向审计人员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工艺流程、主要用能设备、企业能源管理基础,为后续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制订审计计划能源审计计划需确认审计边界、审计周期、现场节能诊断及测试行程安排、员工访谈安排等。审计边界原则上包括组织边界及运行边界。组织边界指企业拥有运行控制权的业务单元边界,以组织架构、平面图或文字说明;运行边界指组织边界内所属的,消耗各类能源的设备、活动,如:空调、空压机、生产线、压缩空气的使用。审计周期:一般为一个完整年度。能源审计计划的制订需与委托方充分交流意见,确保审计安排与企业需求相一致,便于企业前期进行人员协调及配合。
(3)成立能源审计小组确认能源审计方案后。审计机构与委托方需分别成立能源审计小组。审计机构审计小组的成员组成应根据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由具备节能知识、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包括技术、诊断及测试工程师等。
(4)编制仪器计划企业用能设备一般包括电气设备、暖通空调、热力设备、动力设备等。因此,现场诊断阶段,需针对电力参数、环境参数、温度压力参数、流量参数等进行检测,一般需要配置相应的便携式能效诊断仪器。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源审计服务
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八)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未完成将被处罚
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
(二)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
(三)未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或者未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的;
(四)未按照要求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的;
(五)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
(六)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技术人员的;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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