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1 特等、甲等剧场,翻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的病房楼、楼和手术部;
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
消防预算
统:
1 特等、甲等剧场,翻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的病房楼、楼和手术部;
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 大、中型幼儿圈,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下到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
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3 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绞。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 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 及省级、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 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的音像制品库房;
7 、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的陈列室;
8 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注:1 本条、4、5、8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2 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内或同-建筑内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5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 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3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 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 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工程中甲、乙、并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重应符合现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标准的规定。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气体灭火系统的发展趋势
众所周知,在消防领域应用广泛的灭火剂就是水,但是因为很多机房,配电箱,服务器等设备如果用水灭火,达到的效果还不如不灭火,因为采用水介质灭火,设备也损害严重甚至报废,所以昆山消防工程在现代机房,配电室,UPS间等都采用气体灭火,对设备无二次污染和损害。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大批工业和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的不断涌现,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设备对灭火剂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扑灭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电器火灾以及计算机房、重要档案库、通信广播机房、微波机房等不宜用水灭火的火灾,气体消防作为有效干净的灭火手段,日益受到重视。其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一2001年版)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年版)已明确规定了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可见,气体消防系统在各类灭火系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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