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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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而债权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他债务人还应否对死亡自然人或解散、破产法人的债务份额负连带责任。我认为,即使债权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他债务人仍需对死亡自然人或解散、破产法人的债务份额负连带责任。这符合设置连带债务的目的和制度价值。但是,其他债务人清偿完债权人债务后,其求偿权得不到实现。我认为解决办法是,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其他债
务人可通知债权人行使权利,如果债权人不行使,其他债务人可事先要求从待分配财产中留出死亡自然人或解散、破产法人的债务份额。这既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又符合连带债务的设置目的,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人民法0院在《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0一百零二条第0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0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0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0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0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0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0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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