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规划区域概况、区域自然概况、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情 况。其中: 规划区域概况应包括地理位置、功能定位与规模、总体 布置、竖向布置、开发进度、拆迁安置、开发建设现状等。区域 总体布置应重点关注规划范围内各区块功能及用地布局、场地平整、地下空间、道路交通、管网布置、绿化(生态保护)等 规划布局,还应关注区域道路、雨水管网、河(沟)道与周边的衔接情况。 区域自然概况应
水土保持监测

主要包括规划区域概况、区域自然概况、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情 况。其中: 规划区域概况应包括地理位置、功能定位与规模、总体 布置、竖向布置、开发进度、拆迁安置、开发建设现状等。区域 总体布置应重点关注规划范围内各区块功能及用地布局、场地平整、地下空间、道路交通、管网布置、绿化(生态保护)等 规划布局,还应关注区域道路、雨水管网、河(沟)道与周边的衔接情况。 区域自然概况应包括区域水土保持评估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气 象、水文、土壤、植被等)、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情况、水系现状 及规划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情况应包括区域水土保持区划及水土流 失类型、强度、分布、土壤侵蚀模数和容许土壤流失量等,涉 及 GB50433 规定的水土保持敏感区的,应说明与本区域的位 置关系。
(1)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 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等,对区域选址进行水土保 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应对建设方案提出相应要求。涉及水土保持其他敏感区域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2)工程占地分析评价。根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对区域 占地类型、面积等进行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评价,对区域规划 中未考虑的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应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临时 设施布设位置、占地类型和占地面积的建议和要求。
(3)区域表土资源调查评价。根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开展 表土资源调查,明确表土资源分布、表层土厚度,表土可剥离 利用的范围、厚度及可剥离量。
(4)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对区域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土石方平衡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料场选址、弃渣场布置与施工布 置的协调性。对竖向设计不合理情形、区域近远期弃(余)方处 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5)主体设计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应对主体设计是否满足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作出评价,场地截排水、景观 绿化等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应明确其位置、数量和投资。 上述分析与评价应明确评价结论。对于区域控制性详细 规划中未考虑或考虑不完善的内容,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补 充完善,可提出后续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深化和研究的问题。

可持续发展原则: 重点防治区划分应与区域 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 并根据水土资源环境的可承受能力, 合理开发利用水 土资源, 并留有余地, 保护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 土环境, 保障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 促进社会经济 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2) 可操作性原则: 必须结合水 土流失现状与用地现状, 与水土保持区划相一致, 做 到分区功能明确, 边界清晰合理, 保留镇级行政单元 的完整性, 以便于水土保持分类指导以及实施水土保 持措施与管理。( 3) 突出重点原则: 重点防治区的划 分应突出 2 个重点: 规划范围内当前水土保持治 理、监督与预防保护的重点区域; ( 突出各分区内部 重点防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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