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办理机构;
该厂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该厂生产车间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非总烃)。项目打版和吸塑成型过程有机废气(非总烃)的产生量为 0.053t/a。打版工序和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UV 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风 量为 150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办理机构
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办理机构;
该厂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该厂生产车间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非总烃)。项目打版和吸塑成型过程有机废气(非总烃)的产生量为 0.053t/a。打版工序和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UV 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风 量为 15000m3/h,处理效率为 9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系统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通排风降低浓度。
有机废气通常是、有毒有害气体,在设计中安全要素为原则。所以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安全指标必须下限1/4值以下运行。有经验的设计师会考虑到突发性浓度挥发。如生产商工艺配方投料失误,生产线温度或压力参数异常等均要有应急控制措施。尤其在化工行业,这个问题尤为重要。
高能紫外线光能将高分子量的有机化学物质,裂解为独立、呈游离状态的污染物原子,再通过分解空气中的氧气,产生性质活跃的正负氧离子,继而生成臭氧,同时将裂 解为独立的、呈游离状态的污染物原子通过臭氧的氧化反应,重新聚合成低分子的化合物如:水、二氧化碳等。
、明白所有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功能不是全能的;净化对象的针对性极强。因此,有机废气中含有颗粒物、卤素废气、重金属等化合物,对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均有干扰,甚至破坏净化效果。所以,华蓝环保建议在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前,必须把此类化合物进行的净化除去。
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
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申领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各区县级排污许可证核发机构申领排污许可证。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主完成登记工作。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每个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涉及多行业、多管理类别的排污单位,同时符合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条件的,需申请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中含登记内容),不再另行开展排污登记。 (二)根据生态环境部规定,长期停产(2020年12月底后复产)的排污单位,不论其属于发证类还是登记类,停产期间排污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在排污登记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相关信息,确保长期停产排污单位纳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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