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习生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生态环境部2021年在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当前,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形势依然严峻,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仅2020年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08起,其中多起事件对饮用水水源地、跨省界河流造成影响。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
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
为深入习生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生态环境部2021年在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当前,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形势依然严峻,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仅2020年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08起,其中多起事件对饮用水水源地、跨省界河流造成影响。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环境应急准备能力。

污染源在线监测建立目的:
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旨在通过对重点污染源排放状态的自动监控,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环境评价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性,提高环保现场的现代化水平,逐步达到提高环境质量的终目的。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源现场监控站点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污染源监控中心、污染源在线远程监管系统等组成。采用了计算机、通讯和自动化领域新的产品和技术,从而构建新一代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

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内容:
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内容包括:烟1尘(烟1尘、SO2、NOx)、污水(COD、流量、TOC、总磷、氨氮)、空气质量、噪声污染等;能实时采集在线监测仪检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后能自动报警。
治污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实时监测现场仪表运行状态、治污设备启停状态等。能自动监测在线监测仪、自动采样器等现场仪表、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停止或故障等)。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和现有污染源治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局申请“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或治理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监测由环境保护监测机构负责实施,其监测结果是验收的依据。
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可接受环境污染纠纷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监测,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局报告。纠纷当事人对监测数据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申请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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