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
根据《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对1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墨西哥墨西哥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墨西哥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1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1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1知识产权局经过
发明专利申请到公开
复审
根据《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对1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墨西哥墨西哥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墨西哥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1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1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1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申请不符合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向复审委1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复审委1员会指1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1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批的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复审委1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的一个窗口。

无效
权经国1务院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权不符合《人民共和国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1务院复审委1员会宣告该公告的无效。
权的无效宣告由复审委1员会作出并由国1务院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1务院复审委1员会提出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与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
(2)未按照规定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或撰写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
(3)修改超过原申请文件的表围的;
(4)不符合法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的;
(5)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或者属于法规定的不授予权的范围的;
(6)属于重复授权的情况的。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权无效宣告请示,申请复审委1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申请复审委1员会可不予考虑。
复审与无效宣告
我国法规定,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知技术是不能获得权的。指1定专利申请是指在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1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发表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中,由于具体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难免会有个别不具备条件的申请被授予了权。为此,法规定了宣告无效的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1知识产权局复审委1员会提交证据,对该项进行复审,进而宣告该权无效。
与抵触申请有关的无效宣告请求
抵触申请相关的无效宣告请求,对于公知公用的证据,应包括三个要素:
公开的日期是在该申请日之前;
公开的内容为该的主题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如技术领域、发明目的、技术方案、预期效果等相同);
所做的公开能被公众得知。
也就是说何地、何时、何人、以何方式公开了何物或何方法。
随着近几年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工作,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代理过程中,笔者发现不少企业在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由于PCT申请可用本国文字(中文)提交,因此,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的一刻提出申请。其实不然,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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