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旭节能环保,服务客户,环保方面以建设项目场地调查、场地评价、区域环境达标规划、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验收、排污许可证、重污染天气响应操作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咨询服务为主,在节能方面以能源审计、水平衡、节约型公共机构单位申报、节能评估、节能检测、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监管平台建设等为主。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
园区规划环评方案
紫旭节能环保,服务客户,环保方面以建设项目场地调查、场地评价、区域环境达标规划、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验收、排污许可证、重污染天气响应操作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咨询服务为主,在节能方面以能源审计、水平衡、节约型公共机构单位申报、节能评估、节能检测、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监管平台建设等为主。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
应将对此污染感兴趣的团体和个人纳入参与主体当中。这样不仅能够为环评审批的实施提出更多的建设性意
见,而且有利于保障大部分公民的环境权益。其次,在环评审批当中,应该增强性组织与个人的参与度。如果公众提出
的意见缺乏性,那么将会给环评审批造成影响。为此,应该增强组织与个人的参与积极性,使其能够在环评
审批当中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社会学者、环评工程师、民间环保组织和律师等,都能够为环评审批提供性意见,而且由于其立场和不同,能够促进环评审批性与科学性的提升。尤其是环保组织在环评审批工作中的
参与,能够防止受到非理性化意见和情绪化意见的影响,其代表性也较强。
凡是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和建设项目都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含规划项目、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种: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划分请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令第44号)的要求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进行对照划分。
2003 年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标志着我国环评制度已经确立, 目前的基本建设项目环评通过率达到了99%[1]。有些属于自然保护指令,有些属于规划体系,有些制定合并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有的还要求在区域层次上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数项目都做了环评,报告也都通过了,但我国的环境问题却日益严重。“环评制度的本意是要求在制定政策、规划、项目等宏观和微观决策中,把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利益进行事前成本效益分析, 指明的方案并就可能的环境影响提出对策。”[2]质言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来是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
自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来, 社会各界就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的情况以及与其它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相比较, 对所存在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都进行过许多的探讨和论述,主要集中在:评价的对象不够广泛、评价报告中缺少可替代方案、责任不明确、公众参与度不够等等。这样不仅能够为环评审批的实施提出更多的建设性意见,而且有利于保障大部分公民的环境权益。笔者认为制约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关键因素就在于环评机构并非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而是隶属于环评行政部门,“环评挂钩”已成为制约环评制度发展的瓶颈与重要因素。
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结论作为审查决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重要依据, 这就增强了环评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决策中的法律地位, 按现在的项目单位与环评机构的委托及运作方式, 增加了不实报告和报告的可能,容易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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