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总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的安全健康,减少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建设发展,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对劳动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
劳保用品 防寒服
劳保用品总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的安全健康,减少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建设发展,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对劳动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劳动安全工作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负责、行业管理、监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四条 各级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安全工作责,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责任制,组织检查考核,并把劳动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劳保用品不能“带而不用”
当前,随着我国职业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的日趋完善,各行各业都很重视职业健康防护。为了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根据工种的不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许多规章制度都把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列入其中,作为保护劳动者安全的必要措施,这些措施对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起到了极大的保护作用。不使用或者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仅给现场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同时还极大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应该引起各级劳动部门和劳动者的高度重视。
用人单位不能把劳保用品一发了之。企业要把劳保用品列入企业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去,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要检查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者要提高自我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也是对自己安全负责的具体表现。
防静电服
净化清洗流程编辑分拣: 收到客户待洗衣服后行分拣,然后存放在有盖的塑料箱内,防止污染加重。
预处理: 针对工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破损,掉扣子等维修处理。对特污类待清洗工程进行预先去污处理。
无尘清洗: 经过预处理的工服由非控制区经通道结构洗衣机清洗后,进入控制区(洁净室)。
无尘烘干: 清洗过的净化工服在洁净室由无尘烘干机(所用之烘干热风经HEPA过滤)烘干。
折叠检查: 烘干的净化工服进行折叠,并同时进行外观检查,未通过检查的需重新进入清洗流程清洗或是被替换。
洁净度测试: 滚筒(Helmke Drum)测试仪,可对清洗后的净化工服进行洁净度等级尘粒数的测试

ESD测试: ESD性能检查,确保净化工服的防静电性能。
净化封装: 通过所有检查的净化工服,经过净化包装袋密封包装,就成为一件合格产品。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发放原则
1.凡属在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供应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公司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支援外地的生产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