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被侵权提起想知道“证据三性”是什么
证据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一)合法性判断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证据形式应当符合法的法定分类。
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
(二)真实性判断
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利害关系规则。如果证据与结
企业zhuan利侵权
我的被侵权提起想知道“证据三性”是什么
证据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一)合法性判断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证据形式应当符合法的法定分类。
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
(二)真实性判断
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利害关系规则。如果证据与结果或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通常会影响到言辞的真实
生活逻辑规则。若言辞证据存在因果时序逻辑错误,则内容真实性存在疑问。
相互印证法则。若证据之间内容吻合、细节一致,则称能够相互印证,其真实性显著增强。比如传来证据好由原始证据来印证。
仅就言辞证据而言,距发案时间越近,其真实性越强。
(三)关联性判断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关联性证据包括定罪证据和免罪证据两种。
定罪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内在的直接的关系。
免罪证据与事实之间则是外在的间接的关系。
zhaun利侵权的例外与限制:
在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当然不构成权。而不视为权的情形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1.权利用尽权利用尽又称为权利穷竭。产品或者依照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权。这一规定使得权人不能在出售产品之后对该产品的买受人或后续其他人的使用、转售行为进行控制,不能对其重复获利,也使得产品的购买者无需追溯其产品繁琐的授权轨迹,降低了交易的成本。
在先使用在zhuan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zhuan利权。在先使用必须在申请日之前,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于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原有范围通常是指申请日前具备的生产能力而非生产量;主张在先使用的人制造使用的相关zhaun利技术的获得途径必须是合法的。《高人院关于审理zhaun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诉侵权人以获得的技术或者设计主张先用权抗辩的,人院不予支持。在先使用不视为zhaun利权的制度旨在保护在先实施zhuan利技术的人公平竞争的权利。
zhaun利侵权的举证责任通常上zhaun利侵权遵循普通民事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而在特殊情况下,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zhaun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zhaun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zhuan利方法的证明。zhuan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zhaun利或者外观设计zhaun利的,人院或者管理zhaun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zhaun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zahun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zhaun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zhaun利侵权纠纷的证据;zhaun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zhuan利权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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