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输的。海洋运输的运量大,海运费用低,航道四通八达,是其优势所在。但速度慢,航行风险大,航行日期不易准确,是其不足之处。
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按照地区的分类,集装箱运输可以分为内贸海运与外贸海运 。
家具和家居用品运输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输的。海洋运输的运量大,海运费用低,航道四通八达,是其优势所在。但速度慢,航行风险大,航行日期不易准确,是其不足之处。
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按照地区的分类,集装箱运输可以分为内贸海运与外贸海运 。
石油码头
装卸原d油及成品油的性码头。它距普通货码头和其他固定建筑物要有一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参见“油港”。这类码头的一般特点是货物载荷小,装卸设备比较简单,在油船不大时,一般轻便型式的码头都可适应。对石油、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实行散装运输已很普遍,对件杂货采用集装箱运输的比重日益增加。由于近代海上油轮巨型化,根据油轮抗御风浪能力大、吃水深的特点,对码头泊稳条件要求不高。目前有四种装卸原d油的深水码头,即:单点系泊、多点系泊、岛式码头和栈桥式码头。种一般没有防风浪建筑物,一种是否设防风浪建筑物,要视布置形式和当地条件而定。
综合性码头
又称通用码头。能够进行多种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采用通用装卸机械设备,一般以装卸件杂货为主。这种码头适应性强,在货种不稳定或批量不大时比较适用。
海运条款是船舶保险合同中的一个基本条款。我国参照国际海上保险惯例,亦在船舶保险条款中规定了条款。其主要目的是要求被保险船舶不能从事海上拖带或救助服务;不得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停靠和离开;禁止被保险船舶从事为拆船或为拆船出售目的的航行。1807年美国人富尔顿把蒸汽机装在“克莱蒙特号”船上,航行在纽约至奥尔巴尼之间,航速达每小时6。在此限制范围内,除非被保险人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加付所需的保险费,或者对于为了拆船或为拆船而出售的航行另行投保航次保险时,保险人承担d保险责任。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人的责任,保险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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