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检查,此后每3-5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包括:
a)幕墙整体有无变形、错位、松动;主要承力构件、连接件、连接螺栓是否损坏、锈蚀、松动,连接是否可靠等。
b)玻璃、石材、人造板等面板有无松动、损坏,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断裂。
c)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五金附件有无功能障碍或损坏;
幕墙维护
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检查,此后每3-5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包括:
a)幕墙整体有无变形、错位、松动;主要承力构件、连接件、连接螺栓是否损坏、锈蚀、松动,连接是否可靠等。
b)玻璃、石材、人造板等面板有无松动、损坏,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断裂。
c)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五金附件有无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钉(栓)是否松动和失效。
d)排水是否通畅等。
e)幕墙使用10年后应对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和老化情况抽样检查,以后每1年应该检查1次。
玻璃幕墙清洗
在清洗玻璃幕墙表面时,应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不得使其发生碰撞变形、变色、污染和排水管堵塞等现象。在清洗玻璃表面时,应对中性清洗剂进行腐蚀性检验,确保其不会腐蚀玻璃表面和铝合金件。玻璃饰面在揭开保护膜后如有膜的痕迹,应用中性清洗剂清洗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为避免玻璃幕墙因温度等变化而变形,接头处需留有10~20mm的空隙。对于玻璃幕墙表面的胶丝痕或其他污物,应用刀片刮干净后再用中性清洗剂清洗。

在对玻璃幕墙进行维护和维修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1、不得在4级以下风力及大雨天气进行幕墙外侧的检查、保养与维修工作;
2、对建筑幕墙进行检查、清洗、保养、维修时所采用的机具设备(清洗机、吊篮)必须牢固、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3、在建筑幕墙的保养与维修工作中,凡属高处作业者,必须遵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4、雨天或4级以上风力的天气情况下不宜使用开启窗;6级以上风力时,应全部关闭开启窗。
5、开启窗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6、清洗幕墙时,清洁剂应符合要求,不得产生腐蚀和污染,更不能使用强酸或强碱溶剂。
7、幕墙如有损坏,应请幕墙原施工单位或具有幕墙资质的幕墙公司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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