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标签吊牌设计要求
GRS认证标签吊牌设计要求:
1.直接从TE获得GRS标识
2.认证机构负责颁发符合条件的GRS标识
3.认证机构须在所有认证和TC范围内使用GRS标识(符合GRS标识设计要求)
被认证过的组织:
1.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
塑胶GRS审核机构
GRS认证标签吊牌设计要求
GRS认证标签吊牌设计要求:
1.直接从TE获得GRS标识
2.认证机构负责颁发符合条件的GRS标识
3.认证机构须在所有认证和TC范围内使用GRS标识(符合GRS标识设计要求)
被认证过的组织:
1.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
3.非认证的组织从被认证过的组织拿产品,非认证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
4.被认证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认证。
5.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若不是生产是GRS认证,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认证过的。
非认证过的组织:
1.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认证过的产品,若卖给其它零售商,原先的商和零售商必须被认证。
2.只有认证过的组织可以在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如果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它必须被认证。
3.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印刷、引导标示中使用。
4.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
GRS再生认证循环再利用的化学纤维
1、GRS再生认证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
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RecycledChemicalFibers)是采用废旧化学纤维或纺织品及其他废弃的高分子材料,经物理开松后重新使用,或经熔融或溶解后进行纺丝,或将回收的高分子材料进一步裂解成小分子重新聚合再纺丝制得的纤维。由于其利用废旧纤维为原料制备纤维,实现了再生,故又称再生化学纤维(RegeneratedChemicalFiber)。广泛用于制造衣着织物、滤布、运输带、水龙带、绳索、渔网、电绝缘线、缝线、轮胎帘子布和降落伞等。
可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主要包括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聚纤维、聚氨酯纤维、聚纤维、聚纤维等,其与原生化学纤维在成分、结构、物化性质等方面基本相似,技术相对成熟的纤维主要为聚酯纤维和聚酰胺纤维,其他纤维经循环再利用后再生为与其单体或聚合物近似的物质,基本不能直接作为纺织材料使用。
2、循环再利用聚酯纤维
循环再生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根据再生原理主要可分为物理法和化学法两类,其中物理法是指将废旧聚酯材料经分拣、清洗和干燥等工序后作为原料直接进行熔融纺丝的再生方法;化学法是指利用化学反应将废旧聚酯材料解聚为聚合单体或聚合中间体,经过提纯分离等步骤后进行再生聚合和熔融纺丝的过程。
物理法因为其生产技术简单、工艺流程简单和生产成本低等特点,所以是目前主导的聚酯再生方式,再生涤纶超过70%~80%的生产能力均是采用物理法回收的方式。
GRS认证企业找GRS再生工厂
回收标准GRS认证关于薪资福利
所执行的工作应以符合立法和惯例、国际劳工标准确定的认可雇佣关系为依据;以其中可提供更大保护者为准。
只有劳动合同、转包或家庭工作安排,没有真正意图传授技能或提供定期工作的学徒计划,过度使用定期劳动合同或任何类似安排,不得用于避免遵守正常就业关系应有的劳动或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认证组织应当通过提供达到或超过法定和/或行业基准标准和/或集体协议(以较高者为准)的工资、加班费、福利和带薪假,对其工人进行补偿,以其中较高者为准。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的补偿应满足基本需要,为工人及其家属提供一定的可自由支配收入。
在就业之前,认证组织应当向所有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就业条件(包括工资)的书面和可理解的信息;以及每次支付有偿工资的细节。
认证组织不得扣除未经法律规定或未经授权的工资。认证组织不得以扣除工资作为纪律措施。
认证组织应向所有工人提供所有法律上所需的福利,包括带薪休假。
认证组织应按照法律要求,并在适用情况下通过合同协议加倍补偿所有加班费。
再生化学纤维申请GRS认证标准
GRS认证中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是采用废旧化学纤维、纺织品或其他废弃的高分子材料,经物理开松后重新使用。如经熔融或溶解后进行纺丝,或将回收的高分子材料裂解成小分子重新聚合再纺丝制得纤维。由于用废旧纤维为原料制造纤维,实现了再生,故又称再生化学纤维。
再生聚酯纤维,以回收废旧可乐瓶为原料,PET宝特瓶经去瓶盖脱标签水洗分类粉碎浮选等处理过程,可制成PET碎片经造粒制成切片CHIP熔融抽丝等加工处理后,制成再生涤纶长纤维。
再生涤纶纤维申请GRS认证标准:
1:消费后再生材料:由家庭或商业、工业和机构设施作为终产品用户产生的、不能再用于其预期用途的材料。包括从分销链中回收的材料。即由消费者消费后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2:消费前再生材料:在制造过程中从废物流中转移出的材料。排除某些材料的再利用,如返工、再研磨或在加工中产“生并且在同一加工过程中会被重新使用的残余料。即不经过消费者消费的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3:再生比例:产品或包装中以质量计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只有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才被视为回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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