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上海居民自行修建房屋产生的破砖泥屑等须要自行清除。1907年,工程局颁发的路政新章中,专条规定:“人家修理屋面及墙,将瓦砾倾倒路上,应知照房主即行挑去。”解放后,上海居民自行翻修房屋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一般都倒入附近的垃圾容器,与生活垃圾一并清除。建设、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自行负责清除处置,凡无能力自行清除的,可堆置既不妨碍交通,又便于车辆出入之处,委托环卫部门
清理绿化垃圾工程
20世纪初,上海居民自行修建房屋产生的破砖泥屑等须要自行清除。1907年,工程局颁发的路政新章中,专条规定:“人家修理屋面及墙,将瓦砾倾倒路上,应知照房主即行挑去。”解放后,上海居民自行翻修房屋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一般都倒入附近的垃圾容器,与生活垃圾一并清除。建设、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自行负责清除处置,凡无能力自行清除的,可堆置既不妨碍交通,又便于车辆出入之处,委托环卫部门清除。因为需交付垃圾清运费,所以称为“代运垃圾”。自此,开始了居民端建筑垃圾的“代运”征程。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也同时发展,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1/3以上。截至2011年,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存量已达70亿吨,可推算建筑垃圾总量为21亿至28亿吨,每年新产生建筑垃圾超过3亿吨。如采取简单的堆放方式处理,每年新增建筑垃圾的处理都将占1.5亿至2亿平方米用地。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时期,每年不可避免地产生数亿吨建筑垃圾。如果不及时处理和利用,必将给社会、环境和资源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 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建筑垃圾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大部分城市建设垃圾堆放地的开店选址在非常大水平上具备随机性,留有了许多安全风险。工程施工场所周边多变成 建筑垃圾的临时性堆放场地,因为只图工程施工便捷和欠缺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部要素的危害下,工程建筑垃圾堆发生坍塌,阻拦路面乃至奔向别的房屋建筑的状况经常发生。在近郊区,沟渠水渠多是建筑垃圾的优选堆放地,这不但减少了对水质的拦蓄能力,也将造成 土层排水管道和水库泄洪能力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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