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管体系
1、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垃圾清运、转运企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严格作业要求,并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市-区-街镇-作业单位”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数据分析,注重结果反馈,形成检查、发现、整改、督办“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将垃圾残液及冲洗水违规排放等内容纳入企业评议办法及市对区、区对街镇的考核体系。
垃圾不落地运输企业
完善监管体系
1、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垃圾清运、转运企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严格作业要求,并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市-区-街镇-作业单位”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数据分析,注重结果反馈,形成检查、发现、整改、督办“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将垃圾残液及冲洗水违规排放等内容纳入企业评议办法及市对区、区对街镇的考核体系。

侧装式密封收集车侧装式密封收集车车辆内侧装有液压驱动提升机构,提升配套圆形垃圾桶,可将地面上垃圾桶提升至车厢顶部,由倒入口倾翻。倒入口有项盖,随桶倾倒动作而启闭。后装式压缩收集车后装式压缩收集车车厢后部开设投入口,装配有压缩推板装置。通常投入口高度较低,能适应居民中老年人和小孩倒垃圾,同时由于有压缩推板,适应体积大、密度小的垃圾收集。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法律、行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 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运输厨余垃圾或者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建筑垃圾,应当专车并符合相关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二)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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