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 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其他地区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升级改造工作。预计“十二五”期间,规划范围内的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2611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2038万吨/日,县城527万吨/日,建制镇46万吨/日。东部地区794万吨/日,中部地区1318万吨,日
天津实验室废水处理技术
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
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其他地区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升级改造工作。预计“十二五”期间,规划范围内的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为2611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2038万吨/日,县城527万吨/日,建制镇46万吨/日。东部地区794万吨/日,中部地区1318万吨,日,西部地区499万吨,日。在缺水少水的地区,应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技术,将再生水利用至工业、市政、景观等领域。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鼓励回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用水等。到2015年,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水中悬浮颗粒的浓度及絮凝特性
(2)沉淀法。沉淀法是利用污水中的悬浮物和水的相对密度不同的原理, 借助重力沉降作用使悬浮物从水中分离出来。根据水中悬浮颗粒的浓度及絮凝特性(即彼此帖结聚团的能力)可分为四种:
1) 分离沉降(或自由沉降)。在沉淀过程中,颗粒之间互不聚合,单独进行沉降。颗位只受到本身在水中的重力和水流阻力的作用,其形状、 尺寸、 质量均不改变,下降速度也不改变。
2)混凝沉淀(或称作絮凝沉降)。 混凝沉降是指在混凝剂的作用下,使废水中的胶体和细微悬浮物凝聚为具有可分离性的絮凝体,然后采用重力沉降予以分离去除。混凝沉淀的特点是在沉淀过程中,颗粒接触碰撞而互相聚集形成较大絮体,因此颗粒的尺寸和质量均会随深度的增加而增大,其沉速也随深度 而增加。
常用的无机混凝剂有硫酸铝、、三氯化铁及聚合铝;常用的有机絮凝剂有聚酷胶等,还可采用助凝剂如水玻璃、石灰等 。
3)区域沉降(又称拥挤沉降、成层沉降)。当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较高时,颗粒间的距离较小,其间的聚合力能使其集合成为一个整体,并一同下沉,而颗粒相互间的位置不发生变动,因此澄清水和混水间有一明显的分界面,逐渐向下移动,此类沉降称为区域沉降。加高浊度水的沉淀池和二次沉淀池中的沉降(在沉降中后期)多属此类。
4)压缩沉淀。当悬浮液中的悬浮固体浓度很高时,颗粒互相接触、挤压,在上层颗粒的重力作用下,下层颗粒间隙中的水被挤出,颗粒群体被压缩。压缩沉淀发生在沉淀池底部的污泥斗或污泥浓缩池中,进行得很缓慢。依据水中悬浮性物质的性质不同,设有沉砂池和沉淀池两种设备。

向污水中投加化学试剂,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回收
向污水中投加化学试剂,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质,或将污染物质转化为无害的物质。该法既可使污染物与水分离,回收某些有用物质,也能改变污染物的性质,如降低废水的酸碱度、去除金属离子、氧化某些有毒有害的物质等,因此可达到比物理法更高的净化程度。常用的化学方法 有化学沉淀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和混凝法。由于化学处理废水常采用化学药剂(或材料), 处理费用一般较高, 操作与管理的要求也较严格。化学法还需与物理法配合使用。在化学处理之前, 往往需用沉淀和过滤等手段作为前处理;在某些场合下,又需采用沉淀和过滤等物理手段作为化学处理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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