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的相关介绍
环评编制资料
编制环评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项目成立依据(立项、公司成立批复等)、用地文件(或租赁合同)、投资额、产品产量、设备清单、原辅材料、三废产生情况等。不同项目所需资料有不同的侧重点,针对项目特点列出详细的资料清单。
环评的划分
环评可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三种。其划分依据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建材环评办理机构
环评的相关介绍
环评编制资料
编制环评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项目成立依据(立项、公司成立批复等)、用地文件(或租赁合同)、投资额、产品产量、设备清单、原辅材料、三废产生情况等。不同项目所需资料有不同的侧重点,针对项目特点列出详细的资料清单。
环评的划分
环评可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三种。其划分依据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名录以行业分类,具体项目可能难以在名录中找到完全对应的内容,且环评格式还跟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特性有关。具体的划分需要根据项目的工艺流程、产污、拟选址的环境敏感性、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等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们。
工厂各车间内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是否须申报建设项目环评
工厂各车间内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是否须申报建设项目环评?
工厂各车间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在存放数量和时长符合应具备“临时存放”、“中转”的合理性,且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标准,若企业能做到清运一次至工厂集中贮存危废的场所,并保证安全性,则实践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允许企业工厂各车间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该种情形下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属于危废贮存仓,不需要申报建设项目环评。
但若此类临时贮存点占地面积较大、贮存数量较多且贮存时间较长,则实践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能将其视同危废贮存仓库,则根据《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因此如工厂各车间内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被认定为危废贮存仓库,则企业需要申报建设项目环评。

申请环评前其他部门审批的前置程序,是否法定
申请环评前其他部门审批的前置程序,是否法定?企业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处理?
2017年7月6日,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令第682号),简化了环评程序,删除了建设项目投产前试生产、环评审批前必须经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行业预审等审批前置条件、环评审批文件作为投资项目审批、工商执照前置条件等规定。
因此,企业在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前,如被要求先获得其他部门审批的前置程序是不合法的,企业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依据《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人民共和国行zheng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行政。

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完成的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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