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检验
2.5.1相似处
运行的可靠性
在两体系中,都确定了安装在危险场所中的设备的所有者,对公众和使用者的安全负有提供安全保障的责任。无论是由于设备故障,操作者的过失,不良的维护或不妥当的安装所造成的习故,设备的拥有者都负有民事及刑事责任。在进
一步调查中,设计者(设计工程师)初装人员或维修人员(承包人),以及设备的制造者也可f邑要承
防爆控制柜厂家
2.5检验
2.5.1相似处
运行的可靠性
在两体系中,都确定了安装在危险场所中的设备的所有者,对公众和使用者的安全负有提供安全保障的责任。无论是由于设备故障,操作者的过失,不良的维护或不妥当的安装所造成的习故,设备的拥有者都负有民事及刑事责任。在进
一步调查中,设计者(设计工程师)初装人员或维修人员(承包人),以及设备的制造者也可f邑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也许标准的编写组织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2.5.2不同之处
具有仲裁能力的机构
在IEC和NEC体系中,对设计与安装实施执行过程的关系,则完全不同。一般来说,检查的作用是检验及通知,而非强迫执行。也就是说,检查人员检查出与对应的正确的设计或安装有差别之处,他的主要任务是通知设计人员这些矛盾(或不正确)之处。事实上,欧洲防爆配电箱指(ATEX指令)令不是为了提高安全等级,而是为了通过协调成员国的相关法规,以促进在欧洲经济区内商品自由流通和贸易。然后设计人员确定这些有争议之处的严重程度,经过技术诊断,判断确定其设计、安装或设备使用是否满足规程或标准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检查机构在安装中不负有实际
执行的责任。
4.3“Ex s”特殊型
此方法是“补充”型。它适用于不能明确分类的,但通过试验或其他方法能表明其具有安全保护作用的保护方法。从理论上说,它可以适合任一区域,但在实际使用中,通常限制使用在l区和2区。大多数“正常工作中不产生火花”类设备都属此类。
5结束语
两标准体系都右着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显而易见的作用。对两大标准体系进行比较的目的是明确两体系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欧洲的立法者们的愿望是希望欧洲标准化组织——欧洲标准化(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CENELEC)在制定标准时,把新的内容增加到该框架中,并且这样标准的(参考)文献在欧共体的正式刊物上发布。两体系之间不存在着哪一个更权威、更的问题。事实上,随着NEC中增加了第505章,两体系的差别越来越小。对NEC概念比较熟悉的使用者,对IEC的概念也不会存在着太多难以理解的问题。(续完)
危险气体、蒸气和液体分组方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美国电气规程( NEC)在第500章和第505章中给出了I类危险场所定义,在I类危险场所中,由于存在着易燃易爆性气体、蒸气或者易燃易爆性液体,而时刻存在着引燃与的危险。这些场所通常是一些生产、使用或储存浓度很高的易燃易爆气体、液体、混合物或者其他物质的房间。根据指令94/9/EC的要求,制造商需采取措施保证内部的生产控制,EC合格声明,把Ex符号、设备级别和CE标志添加到产品上。1995年,引入气体组别概念。根据与压力和该纽别中具有代表性的特定气体或蒸气的特性密切相关的危险性程度,将气体和蒸气划分为四组。这四组气体组别称之为:


气体组别-1935
组别A:一炔
组别B:氢或具有同等危险程度的物质
组别C:一醚或具有同等危险程度的物质
组别D:起油、石油、酒精、酮、漆、溶剂蒸气和添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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