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
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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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劳务外包公司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
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4、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5、财务处理不同: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
劳务外包适用的是《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

劳务派遣总体来说,劳务派遣有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的优势,下面为大家介绍劳务派遣的优势。
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的机制。据总工会劳务调查显示,劳务派遣职工在2009年达到2700万人,在2011年达到3700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 13.1%。其中,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从行业分布看,绝大部分行业都使用劳务派遣工,其中电信、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等系统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行业以保险行业、电力行业、建筑行业为主。16.8%来源于城镇,83.2%来自于农村。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包括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在一些高校已经演变为教学科研、学生辅导员以及行政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才派遣’。
进行劳务外包,企业就可以集中主要的精力、人力和财力等从事业务或是增值大的业务,以实现企业运营效益的大化。进行劳务外包的客户(并非指终端用户)往往关注这样几个方面:产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和服务,并且降低用人风险。劳务外包方便快捷解决以下问题:1、员工的录用及调档;2、各类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出差错,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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