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废水处理
1、规范垃圾残液收集处置
各区应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垃圾残液集中或流动收集点,做到垃圾残液“应收尽收”,形成垃圾残液“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布局,或按“残液随车、全部入箱”的模式运送至末端处置设施。垃圾残液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
2、规范小压站废水处理
小压站作业产生的废水视作居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严禁排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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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废水处理
1、规范垃圾残液收集处置
各区应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垃圾残液集中或流动收集点,做到垃圾残液“应收尽收”,形成垃圾残液“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布局,或按“残液随车、全部入箱”的模式运送至末端处置设施。垃圾残液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
2、规范小压站废水处理
小压站作业产生的废水视作居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严禁将小压站作业范围外的废水运送至小压站进行排放。
规范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废水处理
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含具有冲洗功能的停车场)须办理排水许可证,产生的冲洗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产生的垃圾残液应集中收集,外运至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转运站、焚烧厂、填埋场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

结合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流程再造,建设“智慧环卫”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开展大数据分析。
建立集成了远程监控、调度、通讯、管理等多功能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管理内容涵盖了所有的环卫要素,自上而下包括环卫车辆、环卫设施、环卫事件、检查考核、调度指挥等。做到构建环卫作业、管理“一张网”。
2020年“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取得成就”课题荣获中环协“入选案例”。

市、区应当加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厨余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厨余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厨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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